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
依據「教育部105年4月7日臺教資(五)字第1050045831B號」、「國教署臺教國署秘字第1050042225號」函,行政院推動ODF- 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,必須在105年底前完成網站可下載檔案支援ODF格式,電腦也要全面安裝支援編輯ODF-CNS15251之文書軟體。
行政院於104年6月5日訂定「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 計畫」,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,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推動、協調及督考本計畫,自104年起推動開放檔案格式(ODF、PDF)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,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檔案格式,不需依賴特定文書商用軟體(Microsoft Office)即能開啟, 並規範政府檔案文件流通。 如為可編輯者,採用ODF-CNS15251 文書格式;如為非可編輯者,則採用PDF 文書格式。
※行政院函 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,
國家發展委員會 推動開放檔案格式ODF說明
※依計畫推動期程,檔案管理局要求於105年6月起政府公文電子交換可編輯附件檔案格式至少須有ODF格式。(教育部函)
※國家發展委員會:推動開放文件格式(ODF-CNS15251)推廣說明會
常見的開放格式被用來做為開放文件的種類有:
支援ODF的自由軟體如下,提供使用者自行下載:
數位發展部 ODF文件應用工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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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LibreOffice 開放檔案編輯軟體(可編輯ODF文書軟體)